苗栗縣後龍鎮同光國民小學學生自治鎮實施要點
壹、依據
一、苗栗縣各國民中小學學生自治鎮實施要點。
二、本校行事曆。
貳、主旨
一、推行學生自治活動,訓練自治、自主及服務公眾的能力,和實地練習民權的應用,以印證書本上的知識。
二、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精神,促進兒童五育均衡發展,以期成為守法守紀和服從公眾的精神。
三、建立學生申訴管道,保障學生權益,促進校園和諧,發揮民主法治教育功能。
參、實施要點:
一、本校依學生自治鎮實施要點,編入每學年學校行事曆實施之。
二、本校於開學時推行班級自治活動,由學生相互推選自治幹部,包括班長、學藝、風紀、總務、康樂等班級幹部。
三、各班選出之自治幹部,其任期為一學期、半學期或更短,可由各班視需要明訂之。(請勿以學業成績為遴選依據)。
四、本校自治鎮政府設鎮長一人,由四、五、六年級模範生競選,並擇期由全校合乎選舉資格的學生(四年級以上)投票選出,任期為一年。
五、自治鎮長之級
六、本校下列會議請邀請自治鎮代表參加:
1.校務會議:每學期至少兩次。
2.全校各項重要活動如校務會議、校慶運動會、畢業慶祝活動、午餐檢討等等。
3.每月初學生朝會報告一次。
七、本校自治鎮政府內設民政、教育、警察、財政、衛生、建設等局及康樂委員會等單位。
1.鎮長:在校長及各處室的輔導下,參與各項會議及領導校內糾察隊、環保小義工,推展自治鎮相關工作。
2.鎮長執秘:協助鎮長推展自治鎮鎮務工作。
3.交通局:管理各路隊長、督導路隊點名放學,協助導護老師管理放學秩序、維護交通安全。
4.教育局:協助管理圖書小義工。
5.文化局:管理音樂播放及各項文化藝文活動宣導,協助海報張貼及製作。
6.衛生局:管理校園整潔工作,發放清潔用品並協助
7.環保局:督導環保小天使之工作,管理清理資源回收室。
8.康樂體育局:負責體育器材室之清潔維護與物品借用,協助學校舉辦體育競賽,及各項體育活動之進行。
八、選舉辦法:
1.本校根據本實施要點訂定本校「自治鎮鎮長選舉辦法」。
2.本校小鎮長應於每學年上學期一月底前選出。
3.本校於新學年開始,指導小鎮長組織內閣行使職權。
肆、本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