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辦理「110年非營利幼兒園園長培訓專班」及彭婉如基金會辦理「110年非營利幼兒園教師培訓專班」訊息,請有興趣的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158996號函辦理。
二、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蔡小姐(電話:03-5309017)。
三、檢附旨案實施計畫一份。
非營利幼兒園相關法規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108.9.24修正發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作業要點(109.6.10修正發布)
非營利幼兒園會計財務及經費處理注意事項(106.11.6修正發布)
非營利會計Q&A (108.04.26)
更多法規命令及函示: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s://www.ece.moe.edu.tw/archives/6744
教育部範例檔案
使用方式:
- 選擇幼生入學年度(107學年度以前或108學年度)。
- 輸入家長分攤比率(僅107學年度以前需要)及園所營運成本。
- 表格試算出各身分別幼生依擇一擇優原則,最優惠請領的方案。
非營利幼兒園收據範例(107學年度以前入學、108學年度以後入學)
工作計畫表格、工作報告表格、非營利幼兒園工作計畫暨工作報告撰寫及審查參考原則
非營利各項補助及申請表件(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作業要點辦理)
一、學費差額(第4點第5款)
每學期請領期程另案函知,請檢附園所收據及核章後核定表辦理。
p.s.依照擇一擇優原則,部份幼生得依「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注意事項請領五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或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申請補助,請領表件如下:
5歲免學費及弱勢加額:收據及切結書、請領表格、幼生清冊(從幼生系統複製幼生身分屬性及收費明細,蓋園所章後送府憑辦)
二、配置教師助理員經費(第4點第6款)
申請應檢附資料:申請表、幼生之聯評報告/身心障礙手冊/鑑輔會評估報告擇一即可
每月請款範例 (總補助金額為月薪全額+機關負擔之勞健保、勞退費用) (請於每月10號前報府)
三、補助早期療育專業輔導費用(第4點第7款)
請款時請檢附:
黏貼憑證用紙 (同一名治療師之鐘點費領據及交通費領據,請黏貼在同一份憑證上)
講座鐘點費/輔導鐘點費/交通費領據 (於輔導總日數完成後加總計算即可,不須每次簽名)
所得通報切結書 (交通費補助不計入所得)
簽到表(請附正本,無固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