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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及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安全管制措施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19235號函辦理。 2.各園所如有遺忘登入密碼情事者,請填妥密碼申請表,核章後送本府辦理(傳真、掃描、郵寄、LINE皆可) 3.登入之密碼應妥為保管;如管理系統登入權限之人員有職務異動或離職情事者,應立即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自行更新密碼,以避免出現資料不當外洩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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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14:03:47) |
【公告】苗栗縣社區教保資源中心03/06辦理親子智高積木活動報名資訊 活動名稱:親子智高積木 活動日期:110年3月6日(六) 活動時間:上午9:30~11:30 活動地點:苗栗縣社區教保資源中心【苗栗市福星國小內(苗栗市福星里中華東街62號)】 活動聯絡人:何嘉瑜老師 聯絡電話:037-559953(請於上班時間聯繫)
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o1DmrBn3tkx4MHC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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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15:47:03) |
【轉知】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農糧署)110年1月19日召開「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計畫109年期末檢討暨110年執行事項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12561號函辦理。 二、依國教署「109年度第2次全國幼教科長會議」決議及農糧署110年1月28日農糧資字第1101068200號函辦理。 三、為維護幼兒園幼童飲食安全,本(110)年度有關學校午餐生鮮食材抽驗業請農糧署將公立幼兒園納為抽驗地點,請轉知所轄園(所)配合執行。 四、「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計畫109年期末檢討暨110年執行事項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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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10:29:31)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業奉總統 110年1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221號令修正公布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2161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524號,請至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 三、本修正案所定成年依民法110年1月13日修正公布第12條規 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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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13:12:59) |
轉知高雄市委託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說明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性質法人踴躍與會,請查照。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22日高市教幼字第1103114440A號函辦理。 二、日期及時間:1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請於9時40分至10時前完成報到。 三、地點:鳳山行政中心後棟多媒體視聽會議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四、實施對象:有意願承辦高雄市非營利幼兒園之非營利性質法人(指學校財團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五、報名方式:於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至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V2ifouFfogtHxtJ7)填妥表單完成報名;未及於期限前完成報名者,說明會當天開放現場報名。 六、因應防疫措施,每法人至多2名代表參加,且是日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防疫措施測量體溫。 七、請逕至高雄市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最新公告區(公告編號:B110000720)下載說明會實施計畫,當日不另提供書面資料;如有問題請逕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王澤瑜,電話07-7995678#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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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16:58:43) |
轉知:為落實蔡總統「全齡照顧政策─幼兒(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110)年8月起,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各調高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2-6歲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每月家長繳交費用均調降1,000元;至111年8月起,育兒津貼加倍達每月5,000元,托育補助及就學費用再降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1月29日院臺教字第1100162092號函及教育部110年2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3463號函辦理。
二、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三、「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修正核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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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16:31:54) |
【轉知】為確保校園環境安全及學生健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4天,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說明段,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2月17日府教體字第1100028280號函辦理。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2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080號函辦理。 三、為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清潔與消毒,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安全及完備防疫相關作業,積極預防校園群聚感染發生,該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決定全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4天(開學日為110年2月22日)。 四、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期間(2月18日至21日),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8日至21日請防疫照顧假。 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正常運作,如幼兒園有於延後開學期間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之情形,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8日至21日請防疫照顧假。 五、比照勞動部109年度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六、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度規定,家長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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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7 16:15:33) |
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至110年2月22日開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10)年2月3日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至2月22日(星期一),公立幼兒園及鄉鎮立幼兒園比照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原訂於2月18日開學,為進行校園環境消毒,指揮中心決定將109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4天至2月22日(星期一)開學,因此該學期最後上課日延至7月2日(星期五)辦理,休業式併於最後上課日舉行,暑假配合調整為7月3日至8月29日。 三、考量原訂2月20日補課日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爰該補課日予以取消。至學校行政人員於2月20日補班,係因2月10日小年夜彈性放假,爰學校行政人員於2月20日仍應補班。 四、請各校(園)於開學兩週內,應持續實施衛教宣導(可查詢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出門前量測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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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18:01:08) |
因應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代理教保員契約進用期限至多得延長至7月2日(星期五)。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15052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至2月22日(星期一),公立幼兒園比照辦理,其代理教保員契約進用期限,可依貴園需求至多得延長至 7月2日(星期五)。 三、相關防疫措施,請配合中央/地方政策隨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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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15:47:57) |
【轉知】自今年1月30日起,公費流感疫苗擴大提供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接種,至疫苗用罄為止,請加強宣導流感疫苗接種之重要性,並鼓勵盡快接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2月5日府教體字第1100027253號函辦理。 二、近期溫度驟降造成流感疫情升溫,本縣亦有重症流感個案,請呼籲尚未接種流感疫苗者,尤其是65歲以上長者及學齡前幼兒等重點族群儘快接種,以保障自身及周遭人員的健康,儘快接種或洽各鄉鎮市衛生所,協助進入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設站施打。 三、我國使用的幼兒公費流感疫苗,皆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同時經食藥署檢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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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15:1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