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后庄國小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目的: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全力配合教育部政策,從整體理念宣導、學校與社區教育輔導、社會福利救助措施的立場,積極推廣家庭教育工作各項相關的理念與作法。
三、實施時間
(一)有關課程方面:融入各學習領域時間或彈性課程。
(二)有關活動方面:晨間時間、導師時間、朝會、班會、週會、家長日、運動會、
校慶、社團活動、寒暑假、例假日及晚上或其他時間。
四、辦理方式
(一)融入各領域教學
1.低年級可融入生活課程、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語文等學習領域。
2.中高年級可融入社會、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語文、藝術與人文、自然
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
(二)實施方式:演講比賽、影片欣賞、角色扮演、校外參觀活動、讀書會、成長團體及其他方式。
(三)辦理多元化活動
項 目 |
內 容 |
備 註 |
(一)舉辦親 職教育 講座 |
1.提供父母教養子女之觀念與策略。 2.依各年級學生特質,安排適當的主題。 3.每學期安排之主題具有層次性,以吸引家長參加。 |
上、下學期至少一次 |
(二)進行家 庭訪問 |
1.訪視可以電話聯繫,約家長來校晤談或實施拜訪家庭等方式。 2.各班導師每學期至少進行三分之一以上學生家庭訪視工作。 3.訓輔人員協同導師負責特殊學生的家庭訪視。 4.每次訪視作簡要記錄。 |
經常實施 |
(三)開設親 職教育 課程 |
1.設計系列親職教育課程,以配合家長需要。 2.利用週六、週日或晚間實施,以方便家長參與。 3.家長採自由報名參加方式。 4.成立家長讀書會,增進親職教育。 |
視需要實施 |
(四)舉行家 長座談 會 |
1.由學校行政人員分別針對新生、全校學生家長,溝通學校辦學觀念,並和家長交換意見。 2.含校務報告、問題討論、經驗分享等。 |
上、下學期至少一次 |
(五)舉辦班 級親師 座談會 |
1.於各班教室召開。 2.邀請各班家長代表主持會議共同討論問題,導師列席答覆問題並和家長交換意見,及傳達學校請家長配合事項。 3.行政人員或任課教師視需要列席。 |
每學期一次 |
(六)舉辦家 長參觀 日 |
1.與校慶活動結合,邀請家長參觀教學,瞭解孩子在校學習情形。 2.學生學習成果展示。 3.安排親子趣味活動。 |
每學年一次 |
(七)舉辦特 殊學生 家長座 談 |
1.邀請特殊學生家長或重要關係人到校與導師、輔導老師及有關行政人員或學者專家座談,討論學生輔導事宜,並可依學生狀況進行家族諮商。 2.同質問題的特殊學生家長意見交流。 |
上、下學期至少一次 |
(八)出版校刊,增設親師溝專欄及親職教育專刊 |
1.根據各班需要,每期安排一主題和家長溝通教養子女的觀念。 2.報告學校重要活動及成果。 3.溝通家長和學校意見。 4.提供子女的心聲。 5.介紹校外親職諮詢機構、演講資訊及優良親職教育書籍。 6.親職教育課程簡介。 7.提供本校親職雜誌、書籍借閱資訊。 8.推廣親子活動。 |
不定時舉辦 |
(九)加強家 庭聯絡 |
1.請導師切實批閱生活週記及家庭聯絡簿,撰寫評語,並請家長按時簽名提供意見,以加強聯繫,同時依學生情況隨時予以輔導與協助。 2.家長如有意見及時處理,亦會知有關處室。 3.訓導處隨時抽查學生週記及聯絡簿,對於各班書寫認真學生予以公開表揚。 |
經常實施 |
(十)其他相 關活動 |
1.隨時處理臨時性親職教育交辦事項。 2.利用段考下午或期末辦理參觀及服務育幼院或養老院等活動。 3.分發信函,請家長配合共同輔導其子女,如「給新生家長的一封信」、「拒絕安非他命進入校園」等。 4.配合節慶舉辦家庭日活動,增進親子間情誼。 |
視需要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