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庄國小YES培力班實施班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三、四條之規定。
(二)苗栗縣政府九二府教特字第○九二○○四一一三七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貫徹特殊教育法實施適性教育,機會均等精神。
(二)運用教育診斷技術,分析特殊學生學習能力,透過個別化的教學程序給予補救教學與輔導,增進其認知能力。
(三)增進特殊學生之社會適應能力,俾使其在普通班級中有良好的生活適應。
(四)提供教學支援服務,促使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相結合。
三、組織: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小組」,其組織與工作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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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
┌──┴──┐
│ 輔導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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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教│ │生│ │課│ │學│ │計│
│費│ │材│ │ │ │程│ │生│ │畫│
│預│ │、│ │活│ │設│ │甄│ │擬│
│算│ │教│ │ │ │計│ │選│ │定│
│與│ │法│ │輔│ │與│ │與│ │與│
│行│ │與│ │ │ │評│ │編│ │評│
│政│ │評│ │導│ │估│ │組│ │鑑│
│支│ │估│ │ │ │ │ │ │ │ │
│援│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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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會 ││ 教輔 ││ 訓輔 ││ 教輔 ││ 教輔 ││ 教輔 │
│ 務計 ││ 務導 ││ 導導 ││ 務導 ││ 務導 ││ 務導 │
│ 處室 ││ 處處 ││ 處處 ││ 處處 ││ 處處 ││ 處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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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 導 組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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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ES培力班 全 體 教 師│
└─────┬─────┘
┌─────┴─────┐
│ YES培力班 全 體 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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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象:1、持有殘障手冊在原班適應困難者。
2、經縣內鑑定輔導分發會議轉介者。
五、師資及輔導人員:
(一)資格:
1、合格教師且具特教專業教師資格,並已接受資源班教師職前訓練者為優先。
2、次為接受資源班教師職前訓練之合格教師。
(二)編制:一班兩位教師擔任。
(三)職責:1、接受推薦及診斷鑑定學生。
2、建立學生資料。
3、為每位學生擬定個別化教學方案。
4、編擬教材、實施教學評量。
5、與導師及普通班教師聯繫、提供諮詢服務。
6、評鑑資源教室的運作並作研究
七、招生人數:經推薦、篩選、鑑定委員會鑑定後且經家長同意後,安排編組,預計人數十五至三十位。
八、招生鑑定:
(一)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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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班│
│ ┌──────→└───┬───┘
│ │ ↓
│ │ ┌─────┐ ┌─────┐
│ │回│ 家長報名 │ │教師推薦 │
│ │ └┬────┘ └──┬──┘
│ │歸 │ ┌───┴───┐ │
│ │主 └───→│填寫推薦報名表│←─┘
│ │ └───┬───┘
│ │流 ↓
│ │ ┌───────┐
│ │ │初 步 鑑 定│
│ │ └───┬───┘
│ │ ↓
│ │ ┌───────┐
│ │ │可 能 個 案│
│回│ └───┬───┘
│ │ ↓
│歸│ ┌───────┐
│ │ 不接受 │ 鑑定小組鑑定 │
│主└──────→│ (安置會議) │
│ └───┬───┘
│流 ↓ 接受
│ ┌───────┐
│ │入 YES培力班 │
│ └───┬───┘
│ ↓
│ ┌───────┐
│ │擬定個別化教學│────┐
│ │方案(IEP)│ │
│ └───┬───┘ │
│ ↓ │
│ ┌───────┐ │
│ │實 施 教 學│ │
│ └───┬───┘ │
│ ↓ │
│ 達到成就標準 ┌───────┐ 未通過 │
└─────←───┤評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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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鑑定內容:
苗栗縣特殊兒童鑑定委員會選定測驗
九、課程、教材與評量:
(一) 上課時間:
1、抽離式:利用原班該科目上課時段到YES培力班上課。
2、充實式:利用每天上午七點五十分到八點半之晨間活動及午休或放學後時段。
(外加式)
(二)教 材:
1、以教科書內容為依據,並根據個案的學習能力,編選適當的個別化教材。
2、依據教材內容,設計製作適當的教具輔助個案學習。
(三)教 法:1、小組教學
2、協同教學
3、個別化教學
4、團體輔導
(四)評 量:1、診斷評量--評估起點行為。
2、形成性評量--依教學目標作學習狀況或階段性評量。
3、總結性評量--作為回原班上課的依據。
十、經費與設備:
(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二)設備:1、資源教室一間--學生課桌椅、環形上課桌、獨立學習桌、移動式黑白板、資料櫃、教具櫃及儲藏櫃....等。
2、教學設備--電腦、收錄音機、視聽媒體及各類參考工具書。
十一、檢討與評鑑:
(一)追蹤輔導:接受輔助教學學生回歸原班後,YES培力班教師除不定期至原班觀察其學習情況外,並探視其學習表現情形,以作為是否繼續回歸普通班之依據。
(二)召開YES培力班推行小組會議,加以檢討改進
十二、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